美国对我国出口钢铁产品挥出了反倾销反补贴“大棒”。日前,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标准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做出终裁:对中国涉案企业课以69.20%—85.55%不等的倾销税率和29.57%—615.92%不等的补贴税率。 根据美国有关法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在7月14日左右对本案损害调查做出终裁。若ITC做出肯定性终裁,本案将成为美国第一起对我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的案件。 日前,美国商务部(DOC)公布其对来自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产品(又称标准钢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的肯定性终裁结果。在反补贴案中,DOC裁定山东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等三家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幅度分别为29.57%、44.86%和615.92%,其他中国企业的补贴税率为37.22%。在反倾销案中,DOC裁定适用单独税率的应诉企业的税率为69.20%,其他中国涉案企业的税率为85.55%。 今年以来,受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我市钢材出口明显下降。1月至4月,全市钢材出口额为2.3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76%。市外经贸局副局长丁海滨建议,在国内政策调控和国际贸易壁垒的双重压力下,钢材出口企业应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特种钢出口比例;同时,深化加工环节,提高钢材产品附加值。 另悉,美国无缝不锈钢管贸易行动委员会近日公布了题为 《有关中国政府对无缝不锈管生产商补贴问题的报告》。目前,美国产业界正在酝酿对中国无缝不锈管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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