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厂成立于1991年2月5日。企业类型:集体(福利企业);经营范围:异型无缝不锈管等加工。 2005年度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067.43万元,已缴税金48.23万元;2006年度申报应税销售收入2727.54万元,已缴税金155.04万元。
钢管厂生产的钢坯委托上海白鹤华新丽华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加工的毛元,2005年收到出货帽口(下脚料)5.301吨,2006年收到出货帽口(下脚料)17.174吨。钢管厂将上述不锈钢下脚料于2005年12月5日,出售给废品收购户林宝友5.301吨,收取现金63612.00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9242.77元; 2006年8月29日,不锈钢下脚料,出售给废品收购户林宝冲8.58吨,收取现金102960.00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14960.00元; 2006年12月30日,不锈钢下脚料,出售给废品收购户林宝冲8.594吨,收取现金103128.00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14984.41元;以上合计未申报缴纳增值税39187.18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第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钢管厂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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